补贴对象
参加了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项目培训合格证的
1、本区户籍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员
2、区内企业的本区户籍在职在岗职工和本区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补贴方式
1、本地失业等人员(本区户籍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员、)采取免费培训方式。
解读:培训费用由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先行垫付,在培训考核取证后,由培训机构向区人社部门申报政府补贴资金。
2、区内企业的本区户籍在职在岗职工及吴中区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机构的从业人员采取“获证后补”的方式。
解读:培训费由个人先行垫付,在培训考核取证后由个人向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由区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政府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