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的通知:
一、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以下简称抗原检测项目)。抗原检测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
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统一制定政府指导价为5元/人次,不得上浮,下浮不限;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作为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人单次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5元。
三、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包括便民门诊和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四、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抗原检测项目服务内容及价格政策,按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抗原检测试剂应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表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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