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条件:双方自愿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双方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没有直系血亲关系。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办理流程: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军人在部队驻地或户口注销前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在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提交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三张两寸的红底合影照片(近期免冠照片、不能穿民族服饰、军警检察机关等服饰)。
2、军人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军官证或士兵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再婚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需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咨询电话及地址
塔城市婚姻登记处:0901-6223561
地址:塔城市民政局(和平商业街16号)1楼
额敏县婚姻登记处:0901-3352367
地址:额敏县行政服务大厅(文化路万通大厦)1楼
乌苏市婚姻登记处:0992-8532553
地址:乌苏市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温州路248号)1楼
沙湾县婚姻登记处:0993-6012686
地址:沙湾县民政局(智慧大道西路29号)1楼
托里县婚姻登记处:0901-3687713
地址:托里县民政局(福兴北路138号)1楼
裕民县婚姻登记处:0901-6527051
地址:裕民县民政局(人民政府巴尔鲁克路25号)1楼
和布克赛尔县婚姻登记处:0990-6715073
地址:和布克赛尔县行政服务大厅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