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补贴
经核准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培训教学计划实施培训,真实、完整记录学习过程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可按照培训内容由企业组织相关知识的测验),做好签到注册、学习记录、培训合格等台账资料的收集存档,切实做到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加强对培训过程的跟踪、评估和监管。
培训时间应为企业受疫情影响期间(原则上为文件发布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在受疫情影响期间经审核通过并已启动的正常享受培训补贴。经各镇(区)确认,可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培训期限。
培训补贴的申请与拨付流程
企业按教学计划完成培训课程后,向参保所在地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及下载:
1.《张家港市“防疫”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5);
2.《张家港市“防疫”项目制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6)。
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按月汇总各镇(区)上报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并做好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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