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州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苏州电动车新规定2021

地方特产2022-09-16 00:32:41未知

  上路行驶规定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1.自行车

  2.电动自行车

  2.人力三轮车

  4.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5.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

  除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其他非机动车不得安装动力装置。

  上牌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电动车牌照上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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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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