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地方特产2022-04-01 03:15:53佚名

  发放时间如下:

  1、每月16日前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

  2、16日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

  注: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本文标签: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机构  ,职业指导  ,当月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