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离世养老金账户余额如何领取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政策,城镇参保人员在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社保部门一次性领死者的个人账户余额。但如何确定领取人就是法定继承人呢?
案例:
河南安阳的蔡先生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上个月他的母亲在武汉意外去世,在为母亲办理身后事时,他发现母亲有一笔10万多元的养老金和丧葬费需要领取。在领取这笔钱时,社保部门要求蔡先生办理公证,这下可难倒了他。
蔡先生说,早前父母离异后,他被法院判给了父亲,一直跟着父亲在河南生活。他们离开武汉后,母亲又和他人组建了家庭,后来又离了婚,但双方一直没有再生育。这次母亲意外去世后,他作为母亲唯一的孩子从河南赶到武汉为其办理身后事。这时他发现母亲社保账户上有一笔总计10万元的养老金和丧葬费需要领取。
河南安阳小伙 蔡先生:来取的时候发现需要很多证明,需要证明我和我妈的母子关系,还有其他证明,这就需要公证。
由于蔡先生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在他很小的时候户口就从武汉迁到了河南。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处要求蔡先生提供其母亲的人事档案,由于他母亲生前没有稳定工作,找档案成了件麻烦事。
河南安阳小伙 蔡先生:我去了我妈以前的单位,还有好几个部门,找了几天都没有任何线索。
这需要蔡先生到公证部门公证。
武汉市楚信公证处高级公证员介绍,按照《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由于蔡先生的母亲组建过两次家庭,现有资料又无法证明蔡先生是唯一的子女,这就需要档案来佐证。考虑到蔡先生在寻找档案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在协调下公证处采取了变通的方式,同意用其他证明材料来替代档案为蔡先生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