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具备3个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长期以来,为防止骗保发生,主动辞职不符合领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具有领金资格。现实中,很多主动辞职人员其实也是被动辞职的,而他们在职期间,个人与单位都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新政对原有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主动辞职人员失业,也可以享受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政策,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申领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