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金申请
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2寸彩色照片2张;
3、如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申请方式
1.海南人社APP、椰城市民云APP办理;
2.各区社保分局(管理站)窗口办理;
3.社保局委托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受理时间:每月1日-17日(工作日)受理
服务电话:0898-6523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