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况下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地方特产2022-03-31 18:04:16佚名

  南京哪些情况下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 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地址电话
江北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七里桥北路6号1号楼4楼56675681
丽景路2号58466252
玄武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珠江路275号57715417
秦淮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苜蓿园大街112号84251210
中华路505号52852015
建邺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楼西大厅86468861
鼓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虎踞路49号68730228
栖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一楼A厅)85391371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雨花东路1号52883440
江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69977101
浦口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区市民中心B座58152230
六合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57118166
溧水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永阳镇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2楼57236106
高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高淳市民中心573260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兴智路10号楼社保大厅857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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