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非财政供养人员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答:非财政供养人员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的假期逐月拨付生育津贴给职工。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已领取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的,应从生育津贴中将与其所领取的工资等额部分交回用人单位。
问:什么是非财政人员?
答:只要你不符合以下财政人员的范围,就是非财政人员:
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涉及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又称国家公务员,在国外称政府机关雇员或文官。
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又称公职人员,在国外称政府雇员,不仅包括政府机关人员,还包括由财政供养的公共机构人员,如公立机构的教师、医生、环境卫生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
按照权威的统计方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问: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茂名生育津贴标准一览表:
不符合上表规定的假期标准的,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