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对象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以下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海外人才居住证,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其证件识别码分别为L、F、C、M、H、A、T。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以申请作为随行人员,办理随员证。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围绕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向,参照本市相关人才开发目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