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0

地方特产2022-03-31 12:09:08佚名

  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两者实行包干结算,结算标准如下:

类别结算标准(元)
生育顺产2500
难产3000
剖宫产4000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流)2000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流)600
划生育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450
摘取宫内节育器150
输卵管结扎术2000
输精管结扎术1000
输卵管复通术2500
输精管复通术2000

  二、生育津贴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按以下天数执行: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顺延;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五)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本文标签: ,产假  ,宫内  ,输精管  ,天数  ,输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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