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31 12:00:09未知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停发情形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或死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不可以申领的几种情形(举例说明):

  1、小王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1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0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东莞市累计缴费24个月,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1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0年3月-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本文标签: ,补助金  ,参保  ,失业保险金  ,条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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