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标准
一、参保单位在职职工
执行标准:
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432元的,以3432元作为缴费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7160元的,以17160元作为缴费基数(最高月缴费基数)
例子:
李某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2020年应核定李某月缴费基数为5000元。张某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低于2020年最低月缴费基数3432元,2020年应核定张某月缴费基数为3432元。赵某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高于最高月缴费基数,2020年应核定赵某月缴费基数为1716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
执行标准:
以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月缴费基数,即5720元。
例子:
所有人员月缴费基数均为5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