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落户办理流程

地方特产2022-03-31 03:08:13佚名

  2021年呼和浩特城镇落户办理流程

  (1)自治区外户籍迁入呼和浩特市的

  落户人或接收人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派出所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落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自治区内本市外户籍迁入呼和浩特市的

  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通过自治区“一站式”户籍迁移系统受理业务,派出所在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完成户籍迁移(群众有邮递需求的,可自愿填 邮递快递单,户口办结后,由户籍内勤为群众打印户口簿,办理邮寄快递业务,邮递费用由群众收件后支付)。

  (3)五旗县建制镇与市四区、开发区城镇户籍相互迁移的

  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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