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出台城镇落户新措施主要内容

地方特产2022-03-31 00:15:39未知

  《呼和浩特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落户的若干措施》

  《措施》实施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

  《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放开人才落户限制。人才落户不受居住时限等条件限制;为人才落户拓宽渠道,取消集体户直系亲属不能随迁的规定,在我市有家庭户接收的情况下,允许人才投靠接收人落家庭户;全市各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置“绿色通道”,为人才落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本措施中“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在校生、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二)放宽人员落户条件。凡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居住满6个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市四区、开发区、五旗县区建制镇落户。

  (三)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条件限制。维持现行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政策,并全面放开直系亲属落户条件限制,取消直系亲属投靠需实际居住的条件。

  (四)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置条件。由15人以上可设立集体户,调整为5人以上即可设立集体户;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设立集体户,放宽到个体工商户等也可设立集体户;集体户实行分户制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原则,可单独打印户口簿(原集体户单页打印,不打印户口簿)。

  (五)提供多样化的落户方式。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有房屋居住的,经房主同意,可以落户到租赁房屋地址;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私有房屋房主不同意落户的,可以落单位、人才、社区集体户。具体落户流程、申报材料,实施细则将予以明确。

本文标签: ,集体户  ,直系亲属  ,条件  ,的人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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