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群众可选择在直系亲属、好友的房产地址上落户。
1、业务包括市外迁入、市内户口迁移。
2、申请人可以不在落户的房屋实际居住。
3、在本市无房产的群众可以在直系亲属的房产地址上立户或入户。凭所有权人现场签署的同意落户书、无房产承诺书、亲属关系证明和相关材料办理手续。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
4、在本市无房产的群众可以在好友房产地址的户口上入户。凭所有权人现场签署的同意落户书、无房产承诺书和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市内迁移只限单人单户,不包括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户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