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9人气:作者:佚名
2024杭州萧山公积金买房最新政策
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牵头单位:公积金萧山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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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何理解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家庭成员仅限购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如何申请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缴纳在杭州市(不含省直),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先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参与人员身份信息、各自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相关内容,持该协议向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由公积金萧山分中心作预受理审核。
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何时办理资金划转?
购房人确认购买萧山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后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向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提出提取和核查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申请,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根据《认购协议书》以及提取人申请,将购房人本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将购房人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提取人本人账户后,由提取人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省内市外公积金如何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用省内市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确认购买萧山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与房地产企业成功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萧山分中心窗口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确认。经过确认符合条件的,并明确公积金可提取金额后,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省内公积金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若确认后购房人公积金账户出现金额变动或无法提取等特殊情形的,由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补足相应首付款。
咨询电话:0571-82899123;0571-83587677;0571-8358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