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目录上没有怎么办?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对《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且不在产品目录内的车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今年10月31日该过渡期将结束,11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9月1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启动预约办理业务
交管部门于9月11日(周六)起,在全市各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预约办理工作。
☞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9月11日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请提前通过“北京交警”APP进行在线预约,合理选择办理时段和站点,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办理时间。
同时,交管部门还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市民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前往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无需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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