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以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入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0 15:12:14佚名

  申请条件:

  呼和浩特市以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

  3、《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细则》。

  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迁移证;

  3、接收单位证明;

  4、人才服务中心证明;

  5、落户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接收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市区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开发区和旗县由派出所、公安局两级审批后办理。可落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的,也可挂靠亲友落户。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

  新城分局:6521891

  回民分局:3821142

  玉泉分局:6609883

  赛罕分局:5277038

  土左旗公安局:8152810

  和林县公安局:7195411

  清水河公安局:7915157

  武川县公安局:8895858

  办理时限:

  呼和浩特市四区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开发区和旗县由派出所、公安局两级审批后办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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