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为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银行代扣档案,设置缴费类型及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办理人员新增。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
1、我市涉农地区户籍人员应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外地户籍人员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只允许夫妻之间代办,代办时需另外提供户口簿、结婚证、代办人身份证;
3、非农户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应同时提供 《大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手册》;
5、经民政部门审批的退役军人应同时提供《大连市复员干部参加社会保险审批表》。
企业职工:
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企业办理,需要的材料分为企业和职工
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执业证件正本或副本;
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个体工商户可免);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可免);
5、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职工材料:
1、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
1、《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增加人员表》(一式三份);
4、《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为临时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临时聘用人员必须)。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代办人须同时持代办人身份证)。
企业职工:用人单位持单位公章及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部门经办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大连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
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同级人事部门(市及各区人社局、省人社厅、省级主管部门人事处、人事部、中央直属人事处、部队军级人事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到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部门经办窗口办理人员新增手续。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
(1)中山区经办网点: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三八广场家乐福超市附近)
(2)西岗区经办网点:西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西岗区长江路588号 ,201有轨电车北京街车站附近)
(3)沙河口区经办网点:沙河口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中山公园后身)
(4)甘井子区经办网点: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地址:甘井子松江路19号,8路、19路、612路兴华街车站附近)
(5)高新园区经办网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地址:高新街1号,28路、202路、531路高新园区车站附近)
(6)县市区人员需到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