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费不交有什么影响?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在驶离停车位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道路停车费用。未缴纳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缴纳费用;三十日期满后,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催缴。停车人应当在补缴期限内及时补缴欠费。违反前款规定,经两次催缴,停车人逾期未补缴欠费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具体办法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具体处罚标准为: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含)以下的,处1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3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800元以上的,处800元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在50元及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补缴欠费后不予行政处罚。
在本市各区发生的欠费行为按行政区单独计算,同一车辆在多个区产生欠费行为的,由欠费行为发生地所在区的停车管理部门分别进行催缴和处罚。
➤北京停车费缴费方式
1.使用“北京交通”APP。通过手机APP使用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招行一网通、速通卡等方式自助缴纳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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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线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