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为新招用的职工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档案。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12333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1.窗口业务:即时办结2.网上申报业务: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2.基金征缴窗口审核,审核通过的,建立职工个人基本信息,生成个人编号。
3.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
4.用人单位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职工个人参保信息。(用人单位也可登录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信息)
办理材料
1.参保职工的身份证
2.《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3.填写完整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