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不见面”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开展“不见面”服务,全力维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1、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方便劳动者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建议以电话咨询为主,说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争议具体情况,由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指引,做好申请仲裁前的各项准备,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可申请法律援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咨询窗口已正式对外开展服务,请来访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电话:84871841;法律援助电话:84871568)
2、申请仲裁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用人单位信息、明确仲裁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通过全省统一的网络预约立案平台提交仲裁申请(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网)。网络申请不便的,可以到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号楼仲裁立案咨询窗口申请立案。
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于疫情期间受理案件将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极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调解不成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4、全市各区、县(市)均设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道里区:84515485
南岗区:82705754(临时)
道外区:13796661633(临时)
香坊区:51895831(临时)
平房区:86511545、82325199(经开区)
松北高新区:84015207(仲裁机构有人员现场办公)
呼兰区:15946054800(临时)
阿城区:13634802077(临时,仲裁机构有值班人员)
双城区:53113911;13945650002 (临时)
尚 志:53359966
巴 彦:57516081(仲裁机构有人员现场办公)
宾 县:51771556
延 寿:53018151
通 河:13936230555(临时)
方 正:57116586(仲裁机构有人员现场办公)
依 兰:57227228;18249162678(临时)
木 兰:18246400222(临时)
五 常:8583988(仲裁机构有人员现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