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石家庄市规范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2021年8月17日起,石家庄市10个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门前广场、空地设置的停车场(详见附件),向社会开放共享。
免费开放门前车位的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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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坚持“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前提下,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及时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评估调整,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施划“蓝色、蓝白双色、白色”不同颜色停车泊位,采取差别收费措施,增加免费停车泊位和设置免费停车时段,引导科学停车,解决好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