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
租赁双方签订、变更、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
1、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房屋租赁企业租赁房屋,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经本机构促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租赁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网上办理入口: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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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
房屋租赁当事人不采取网上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应当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业务受理点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现场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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