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动产抵押权对公业务登记怎么办理?

时间:2024-03-20人气:作者:未知

沈阳不动产抵押权对公业务登记怎么办理?

  沈阳不动产抵押权对公业务登记怎么办理?

  沈阳不动产抵押权对公业务登记办理指南:

  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抵押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国有单位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5.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6.抵押合同

  7.保证合同(融资担保公司类抵押提供)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 其他非住宅:550元/件

  抵押权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抵押人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期限、金额、抵押物增加的:国有单位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6.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含抵押物清单)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增加抵押物的除外)

  抵押权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权登记》

  2.《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抵押双方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章)

  (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注销证明(土地抵押权注销的提供)

  申请人要求:抵押双方共同申请或抵押权人单方申请

  工作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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