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保障性住房管理人与承租人应按照哪些程序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1、核对承租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租赁合同。
2、承租人有共同申请人的,核对共同申请人的身份,监督共同申请人签署《授权书》。
3、按合同约定代收履约保证金和首月房屋租金。
4、协助承租人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5、与承租人一起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计量表读数及相关费用,点交钥匙、水电卡等相关物品。
6、承租人与管理人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物品登记清单》签章确认,该表由承租人与管理人双方留存。
房屋交付时,如有证据表明房屋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当于移交房屋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否则,视为该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