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相关疑问解答如下:
答: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设转院自理比例进行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按已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备案进行结算。
(2)已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生效的3个月后方可撤销异地就医备案或修改备案地。
(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若临时回绍兴市内,确因病情需要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或购药的,可直接刷卡结算,其医疗费用按视同已申请办理转院,按市外特约医院的报销比例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