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房屋产权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进行材料审定;
(3)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西山区人社部门预计于2023年4月上旬公示于西山人社微信公众号;
(4)住建部门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拟发补贴人员及配偶信息进行复核;
(5)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将对拟发人员名单向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备案;
(6)受理业务的人社部门向申报人发放购房补贴(须市级和区级配套资金到位后拨付,拨付后将推送短信息告知);
(7)人社部门将发放购房补贴人员信息反馈给市级、县(市)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并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对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不满5年且未继续在昆购买住房进行产权转让的,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应当向原申领购房补贴的人社部门全额退回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