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人气:作者:佚名
自6月1日起全面提升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具体调整金额如下:
一、优化调整城镇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一)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二)生育医疗费。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女职工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500元。
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二、优化调整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
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二)生育医疗费。
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参保人员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元。
参保人员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生育医疗费待遇按生育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政策来源,成都医保局,链接https://cdyb.chengdu.gov.cn/ylbzj/c128998/2024-05/10/content_c64bc0be9fc04d17840d48e07c05c8de.shtml
成都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0)人喜欢2024-05-112024成都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啦,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0)人喜欢2024-05-11成都生育待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提高,成都市本次调整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保障标准均进行了优化提升。
(0)人喜欢2024-05-116月1日起成都生育报销医院费有调整,职工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0)人喜欢2024-05-11注意啦,自6月1日起全面提升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
(0)人喜欢2024-05-11成都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0)人喜欢2024-05-112024成都生育报销标准有调整啦,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0)人喜欢2024-05-11成都生育待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提高,成都市本次调整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保障标准均进行了优化提升。
(0)人喜欢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