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紧缺实用人才(市级F类人才)
个人认定条件:授权有关用人单位认定
企业要求: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年分档给予若干个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名额享受相应待遇。第一档为纳税1亿元(含)-3亿元,每年给予10个名额。第二档为纳税3亿元(含)-5亿元,每年给予15个名额。第三档为纳税5亿元(含)以上,每年给予20个名额。对西部区、县(市)年度缴纳税收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个、10个名额的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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