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投诉卖家,卖家受惩罚的规则是:
1、如果买家、卖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买家确认收到货物,并且交易已经进行完成的情况,投诉会作“撤销”处理。
2、通过支付宝交易:如果卖家发货为虚假行为,导致买家没有收到货,货款已经打给卖家,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如买家已申请退款,那么投诉会在“退款”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退款的处理结果,给出最终的投诉处理意见。
3、支付宝确认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不履行发货义务并且拒绝主动退款给买家,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并且限制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个月,再次违规“冻结”处理。
4、支付宝确认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未及时发货,但事后补发或者确认退款买家,投诉做“公示查看1个月”处理,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14天。
5、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交易金额超过20元(含20元),如果买家没有收到货物,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
6、交易金额在20元以内,卖家联系不上,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且限制被投诉方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一个月处理,再次违规,投诉做冻结处理。
7、卖家可以联系,投诉成立后没有提供发货单,金额超过20元(含20元),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
8、卖家可以联系,投诉成立后没有提供发货单,如果金额低于20元,投诉做“公示查看1个月”,且限制被投诉方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4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