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如何定性 暴力讨债如何定性能否定寻衅滋事判例

时间:2024-06-20人气:作者:佚名

暴力讨债如何定性 暴力讨债如何定性能否定寻衅滋事判例

为索取债务而就地行使暴力的举动,只要未高出债务的公道范畴,一样平常不作为掳掠罪处理赏罚。可是若举动人的暴力举动造成轻伤以上效果的,可以存心危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扣押拘禁他情面节严峻的,可以犯拘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通过拘押、禁闭可能其他逼迫要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讨回债权的举动,犯拘禁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标签: 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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