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五条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时间:2023-10-19人气:作者:佚名

专利法第五条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本条是关于对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

按照本法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制定专利法,对发明创造给予专利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法律当然不予保护,不能授予其专利权。

标签: 专利法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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