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类:牛奶、生鸡蛋、榴莲、波罗蜜、酸奶、豆腐乳、蜂蜜、自热米饭、臭豆腐、鲱鱼罐头等。
2、化妆品类:水乳、爽肤水、卸妆水、牙膏、睫毛膏、啫喱、喷雾、隐形眼镜等液体,液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3、易燃易爆品:火机、火柴、鞭炮等。
4、管制刀具:水果刀、菜刀等。
5、易腐蚀性:硫酸、温度计、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等。
6、充电设备: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电压为5V,标称容量为20000mAh的充电宝。
7、药品类:液体(包括中药,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除外),或是充压的药品不可以带。比如朱砂、麋香、康泰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