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是否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时间:2023-08-09人气:作者:佚名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是否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所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标签: 债务  总公司  分公司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