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车辆本身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人身伤害或直接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全车盗抢险:负责被保险车辆被盗、被抢、被劫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期间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丢失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4.车上责任险:负责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上人员人身伤亡和车上货物直接损坏的赔偿责任;
5.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负责被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货物从车上掉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6.单独挡风玻璃破碎险:只有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被保险车辆的其他部分没有损坏的情况下,才承担挡风玻璃破碎损失的赔偿责任;
7.车辆停驶损失险:在车辆损失险范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车身损坏,造成车辆停驶的损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8.自燃损失险:因车辆电路、线路、供油系统故障及车辆本身所载货物着火燃烧造成的被保险车辆损失,由本保险赔偿;
9.新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直接损坏车上新设备的,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新增设备未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