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3人气:作者:佚名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1第42条第4项的规定。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询问驾驶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核对持证人相貌。2.查验机动车行驶证,核对种类、颜色和号牌。3.检查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4.查询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1。非法扣留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制作简易处罚决定书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4.非法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乘坐机动车的;6.故意为难违法者;7.因自身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冲突的;8.从事非职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