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中的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从此条规定来看,机动车只有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时,才可以掉头;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的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从此条规定来看,即使该路口允许掉头,在左转信号灯亮红灯时车辆也不能掉头,否则就违反了该规定,因此算闯红灯;
3、闯红灯,也就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