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是多久
1.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1.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
2.出租客车15年;
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
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满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8.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
9.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15年,不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普通三轮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微型客运出租汽车的使用年限不得少于6年,普通三轮车不得少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少于11年。
二。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1.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客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与大型非营运客车转换为营运客车的,累计使用年限按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计算,不得超过15年;
2.不同类型的营运客车按严格的使用年限相互折算报废;
3.需要转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型、微型出租车、摩托车,按照严格的使用年限报废;
4、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车与其他货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注:本条例规定的使用年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机动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市级行政区域。
朝阳机动车登记日期与免上线检测说明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日期及网上免检说明:
1.机动车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前的,自下一次检验起,每年检测一次,15年后每半年检测一次;
2.机动车登记日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1日。车辆可以在下一次定期检验中免于上线检验,六年后需要每年上线检验一次;
3.机动车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以后的,自登记之日起六年内可以免检上线两次定期检验,六年后需要每年上线一次;
4.新的车检政策免除了六年内每两年对小型私家车进行一次“上线检查”,也就是说,每两年需要定期检查时,车主必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证明、车辆、船舶税费缴纳或免征证明,并在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5.不要忘记没有检查就定期中标,否则会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