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茅台火锅”惹争议,律师:作卖点使用商标宣传构成侵权

时间:2023-09-05人气:作者:佚名

“酱香茅台火锅”惹争议,律师:作卖点使用商标宣传构成侵权

9月4日,贵州茅台与瑞幸推出的“酱香拿铁”引发热议。长沙一家火锅店也趁热打铁推出“酱香茅台火锅”,同样火上了微博热搜。在该话题的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没有贵州茅台授权,小心被告侵权”。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该店的宣传海报基本与贵州茅台包装一致,以“添加8ml 53度贵州茅台”为核心卖点。茅台官方客服人员表示,目前与该火锅店没有相关合作。而且如果是用茅台酒打广告,该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侵权。

对此,律师表示,添加茅台酒本身不侵权,但将其作为卖点使用商标对外宣传构成侵权。

酱香茅台火锅疑似构成侵权

继瑞幸与贵州茅台推出的“酱香拿铁”爆火出圈后,“长沙一餐馆推出茅台火锅”也随之冲上微博热搜。

在该条微博的评论区,有网友表示“这家火锅不好吃,倒是爱蹭”,也有网友提醒道“人家瑞幸是有茅台授权的,你这没授权小心茅台告你。”

据悉,该店于9月4日下午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标题为《酱香茅台火锅,重磅上新,邀您品鉴!》的推文。在该条推文内置的宣传海报上,写有“美酒加火锅,一口就上头”的宣传标语,整体海报样式也与茅台经典款瓶装别无一二。


餐馆的宣传海报

文中提到,“金奖牛油火锅料理,搭配贵州53度飞天茅台,锅底浓郁酽烈。每一份大斌府酱香茅台火锅中,含8ml贵州茅台酒,用餐现场当面添加,保真保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店微信公众号上搜索“茅台”两字,可以发现该店在去年就已经上线过“酱香茅台火锅”。而该店除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推文,也将该款“酱香茅台火锅”置于某外卖平台“商家招牌”一栏,旁边注明了“限定上新”“主推”,每一份的价格在128元。

在大众点评App该店的评论区中,还有网友曾晒出服务员端着贵州茅台的包装盒向顾客展示。



网友晒图,服务员端着贵州茅台的包装盒向顾客展示

为了求证该店是否有茅台授权,记者联系到该火锅店门店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只负责运营,不清楚茅台是否进行了授权,具体情况需要联系总部了解。

记者随后拨打天眼查App上提供的该店总公司联系电话,并没有接通。该火锅店微信公众号也只有各门店的联系方式。

i茅台官方客服则向记者表示,目前与该火锅店没有相关合作。而且如果该店是用茅台酒打广告,该火锅店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侵权。如果没有用作广告的话,就没有侵权。



客服回应

在评论区,还有网友对于该店茅台真伪、存放安全、是否涉及酒驾等问题存疑。

对此,门店工作人员表明店内的茅台酒都是官方正规渠道购买,每一瓶都是保真保正的。至于茅台酒开封后保存问题,由于自己是订餐部门,对这方面不太清楚。

而吃了酱香火锅后,是否会涉及酒驾呢?工作人员回应称,肯定是没有酒驾的情况,因为乙醇在85度左右就挥发了,店内的火锅汤底烧开都有一百多度,所以可能会将乙醇全部挥发掉。

律师:商家未经“贵州茅台”授权宣传系构成侵权

在“酱香拿铁”爆卖的同时,有网友指出,将茅台酒加入咖啡的创意其实并非茅台独创。早前就有不少咖啡店推出了“自制茅台拿铁”。

此前,有媒体报道,有茅台工作人员表示如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行为。“在咖啡中擅自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的话题也引发广泛热议。

有网友对此感到疑惑,“按同等的逻辑,我家饭店炒菜加李锦记的酱油、恒顺的醋等也算侵权了吗?”



网友评论

据天眼查App显示,的确曾有商家因自制“茅台咖啡”被处罚。

其中,无锡市心甜化妆品经营部在未取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自制“茅台咖啡”销售,并在店内设置“专属特调茅台咖啡53°¥128”等宣传牌,在抖音、小红书等软件上进行宣传,当事人因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茅台公司的相关授权,被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7万余元。

无独有偶,锡山区东港米阑西餐厅也因在其经营场所吧台货架和储物柜内存有“茅台拿铁”咖啡杯,外包装上标有“茅台拿铁”及图标,但无法提供相关商标授权,被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

那么,在火锅中添加茅台酒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若造成侵权,赔付标准是什么呢?

广东金桥百信 (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严章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茅台原料制作咖啡不侵权,作为卖点使用商标对外宣传构成侵权,也就是在该火锅店宣传图上出现贵州茅台标识样式是侵权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在赔付标准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与此同时,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即茅台方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李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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