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3人气:作者:佚名
一、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以上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问: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定期备案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该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三、问:因急诊来不及“备案”,医保还能报销吗?
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四、问: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能补办吗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在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继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具体按参保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