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5人气:作者:佚名
扬州市房票使用范围
答:房票在市区范围内通用,包括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房票使用人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市区房票安置“房源库”中的新建商品房,也可选择购买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区内新建商品房。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的住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寓楼等。
什么是房票安置?
答:房票安置是房屋征迁实施单位根据被征迁人意愿,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迁人,由其自行向市区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安置方式。
仅适用于住宅类被征迁人。新建商品房包括新建的住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寓楼等。
在扬州使用房票可以购买房票安置“房源库”中新建的住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公寓楼等。 房票票面金额不得高于房屋征迁补偿协议书注明的货币补偿总额,具体票面金额由被征迁人自行确定。购房补贴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房票应在有效期内用于购房支付。如遇被征迁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房票未使用的,按原货币化补偿政策进行结算,不计利息。 有。被征迁人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房票使用金额达到票面金额90%及以上的,可享受房票使用金额15%的购房补贴。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