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人气:作者:佚名
湘潭市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人员情形如下: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 号),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因此,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可申领:
1.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2.用人单位男职工(单位正常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配偶合法生育,且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2023年度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为3874元。
用人单位男职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2022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为19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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