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申报资料:
(1)《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
(2)《2023年春节期间来海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6,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5日)及合同或协议,包汽车的需提供车辆行程轨迹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等材料。
咨询电话:0513-8221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