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敛财逾八千万李杰翔被判无期

时间:2024-02-27人气:作者:未知

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敛财逾八千万李杰翔被判无期

卸任青海省常务副省长两年后,今日(2月27日),李杰翔被天津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认定他在内蒙古任职期间受贿8823万余元。

即将年满60周岁的李杰翔,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2019年9月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任上调任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后晋升常务副省长。2022年1月25日,李杰翔辞去副省长职务 ,当选为青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随后出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同年4月7日被查,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双开”通报称,李杰翔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 。


2月27日,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被天津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图/据央视新闻

到案后如实供罪,积极退赃,获从轻处罚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月2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杰翔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杰翔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杰翔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杰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图为李杰翔资料图,其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内蒙古任上

辞任常务副省长两个多月后被查,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

据公开简历,李杰翔,汉族,1964年3月出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李杰翔毕业于包头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一年,1986年调入包头市委办公厅任职政工科干事,自此步入仕途,2007年9月升任包头市委常委,3年后任副市长。

在包头工作了20多年后,2011年8月,李杰翔调任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此后仕途多次换岗。2013年5月他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能源开发局局长,跻身正厅级;2015年4月调任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16年2月当选呼和浩特市市长;2017年5月,李杰翔晋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主政通辽,任市委书记。

2019年9月,李杰翔离开工作34年的内蒙古,跨省出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22年1月25日,李杰翔辞去青海省副省长职务,当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随后出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4月7日,履新人大两个多月,李杰翔被查。

李杰翔是截至目前,十九大后青海落马的第3名省部级干部。此前,青海原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6月被查。


图为李杰翔资料图,他是截至目前,十九大后青海落马的第3名省部级干部

2022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对李杰翔的审查调查结果: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通报: 经查,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

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杰翔被查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李杰翔虽然在青海任上被查,但一审查实,其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内蒙古任上。

据一审判决,他受贿始于2004年,即在包头所辖的土默特右旗委书记任上,受贿终于2021年,即他落马的前一年,彼时他也调离内蒙古到青海工作两年。

法院认定,他受贿共计8823万余元,主要方式是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此前中纪委通报他“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李杰翔在内蒙古任内工作的包头、呼和浩特、通辽三市,均是矿产资源丰富的大市,此外他还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能源开发局局长。

通辽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能源基地,是李杰翔仕途的重要转折点,2017年5月,53岁的李杰翔跻身副省级,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 察时局注意到,同期与他搭班子共事的时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的郝茂荣,已于2020年7月辞职,后被查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郝茂荣在民爆领域企业产能指标增加、安全生产检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大搞钱权交易,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此前,通辽多名官员被查,包括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通辽市政协原主席高忱,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辛金山,通辽原副市长许亚林等。 其中敛财数额特别巨大的许亚林2018年7月被判无期。 彼时正主政通辽的李杰翔,目睹前任官员受审判监,仍在肆意贪腐,收敛、不收手,而今落到了与许亚林同样的下场。

撰文: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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