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8人气:作者:佚名
问:淮安如何撤回离婚登记?
答: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淮安撤回离婚登记需要在冷静期期间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详情信息。
(0)人喜欢2024-02-08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拟定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具体流程请查阅正文了解。
(0)人喜欢2024-02-08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详情信息。
(0)人喜欢2024-02-08外地人可以在淮安办理离婚证,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一方需提供本地居住证。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详情。
(0)人喜欢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