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数量与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合理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
有用人需求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申报事由、岗位名称、岗位要求、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情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申报单位需求情况等实际,提出各单位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建议,制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由驻地街道(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莱芜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docx